美国:机票超售致晚到达超2小时补偿1300美元
[导读]
民航资源网2011年4月20日消息:20日美国政府通过一项新规定,机票超售旅客被迫放弃乘机时将获得1300美元的补偿,较原先上升了63%。
根据美国运输部发布的新规定,外国航空公司的航班在美国机场延误达4小时就必须允许旅客下机,否则将受到27500美元的处罚。托运行李丢失后,航空公司必须退还托运费用。
美国运输部长拉胡德(Ray LaHood)称:“航空旅客有权得到公正的待遇。”新规定将影响到英国航空公司(British Airways PLC)、法航-荷航集团(Air France-KLM)等国外航空公司及美国达美航空公司(Delta Air Lines Inc.)、美国联合大陆控股公司(United Continental Holdings Inc.)等国内航空公司。
新规定的发布是消费者保护组织的胜利。2010年美国运输部出台法规要求美国航企在航班延误达3小时必须允许旅客离机。此后,美国旅客权益保护组织一直要求加大旅客保护的范围。
2010年12月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一航班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因无登机口可用而长时间等待,旅客被困机上12个小时。美国运输部表示,肯尼迪机场国际航空公司的这类事件是实行新规定的重要因素。
航空公司通常会多卖出一些机票,以免有的旅客买票后却不乘机。当航班出现超售情况时,航空公司首先会通过提供一些代金券等奖励措施鼓励自愿离机,没有达到预定效果后,航空公司就会强迫部分旅客离机。
2010年,每1万旅客中有1.09人因机票超售被迫离机,较2009年的1.23有所下降。
根据美国运输部的新规定,旅客搭乘美国国内航班因超售而被迫离机,这些旅客取消行程或更改航班:
- 旅客抵达目的地的时间比原计划晚2小时以上,将获得高达1300美元的补偿,而目前的标准是800美元。
- 旅客抵达目的地的时间比原计划晚2小时以内,将获得高达650美元的补偿,而目前的标准为400美元。
新规定还禁止航空公司在显示票价时隐藏税费,要求航空公司必须在网站公布所有的费用。
新规定还包括:允许旅客在订票后24小时内免费取消预订;禁止在机票售出后提高价格;航班延误超过30分钟航空公司必须通知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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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民航资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