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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机场温馨提醒:乘飞机请勿携带军警械具

发表时间:2010-08-02 来源:民航资讯网 浏览量:778

[导读]

  民航资源网2010年8月2日消息:8月份以来,和田机场也已进入生产旺季,旅客流量呈现大幅上升趋势。而众多的乘机旅客所携带物品的种类也五花八门,殊不知,有些旅客却因携带了限制物品在接受安全检查时给自己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8月2日,旅客王某在和田机场接受安全检查时,安检人员发现他们都携带有电击器、警棍等军警用械具,而他又非军警人员,最终被机场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和处理。不仅耽误了自己的航程,还带来很多麻烦。

  因此,机场派出所民警提醒乘机旅客,根据民航相关规定:严禁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而对于军警、政法人员因执行公务确需携带手铐、警绳等械具,需出示相关证明后再办理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作者单位: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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