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包车服务协议

本《境外包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南京同游天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游”)与您(预定用户)签署,同游接受您的委托,为您提供代订境外包车服务。您在预定本服务时,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含义,如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同游将按约定为您提供代订服务,如您不接受本协议条款,请终止本订单的预定。

第一条 相关概念说明
您接受同游对以下概念的说明:
境外包车产品是指:同游为其客户代为预订境外包车的服务。由供应商提供车辆及司机,并按照预定的时间、区域、车型等为客户提供境外用车服务。本产品仅在同游已经开通该项业务的国家/城市预订。
境外包车服务开始和结束时间:开始时间以订单上预订的用车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超时部分请客人根据不同车型选项说明中的具体标准在用车结束时直接与供应商结算。
境外包车服务最晚可提前距用车时间24个小时预订。
境外包车费用基本计费单位:1天(24小时),不满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算。
费用中不含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
预订人是指:在同游预订境外包车产品的人员。
供应商是指:车辆及包车服务的提供方,提供车辆及司机的服务。
同程旅行网是指:同程旅行旗下的网站www.ly.com、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统称为同程旅行网。

第二条 包车产品价格
同游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随时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境外包车产品价格的权利。
您预订的境外包车产品价格,以同游给您的确认单(邮件或手机短信)上约定的金额作为参考,最终价格请以当地供应商为准。同游给您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
如果您超过确认单中用车所限定的使用时间、公里数、或者区域等,请您参考具体产品中相应车型中有关超时、超公里、超区域的收费标准,在包车服务结束时直接与供应商结算,供应商会在包车服务结束后提供您相应的发票/ Invoice。


第三条 订单生效
订单生效的定义:产品预订成功后,同游给您发送确认单,该订单即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供应商将按照订单服务时间开始计时,在订单预留地址等待30分钟,若无法联系到您,司机可能暂时离开。在包车服务范围内请您及时联系司机,司机将返回继续提供服务。


第四条 您主动取消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可以在境外包车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外通过同程旅行网免费取消您所做预订;距包车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内订单不支持取消,需扣除您全部订单费用。

第五条 更改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需要更改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如更改车型、用车时间、供应商等),请务必在包车服务开始前24小时以外通过同程旅行网取消原订单,再重新下订单。

第六条 特殊说明
您保证提供给同游的个人信息均为真实有效的,并请在约定时间持确认短信/邮件、本人护照前往约定的包车服务开始地点接受服务,并与供应商签署包车协议。
同游不直接从事包车服务,您与包车服务供应商建立包车服务合同关系。同游仅负责包车产品因预订环节产生的相关事宜,因供应商提供包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等,由您和供应商按照其双方签署的包车协议协商解决。
同游不保证100%为您代订成功,请您在出行前务必确认订单信息,预订成功前请勿基于本次预订进行其他相关项目预订,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同游为您预定失败,或您取消订单,可退金额将退款至您原支付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为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您和同游双方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原因,以及战争、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