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预订协议
第一条 协议订立
1.1 本协议由同程旅行(同程旅行旗下的网站www.ly.com、APP、微信端、微信公众号等,统称为同程旅行网)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通过在线点击同意的方式与提供本服务的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同程旅行”)订立。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同意”或开始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规则、页面展示、操作流程、公告或通知(以下统称“规则 ”)。
1.2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接受本协议,意味着您知晓并授权本公司使用您在同程旅行网预留或注册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为您进行机票信息查询、代购、退票等操作。
第二条 服务及费用说明
2.1 本公司提供机票代订购服务,现接受您的委托为您代订机票。本公司的航班数据信息由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公司及相关部门等提供。由于航空公司会对航班时间或机型等做临时调整,因此本公司提供的航班数据信息仅供用户作为一般参考,任何公司或个人不能将此作为本公司做出任何承诺或做出任何保证的依据。因库存变动等原因,是否预订成功以最终通知为准,为确保顺利出行,请您在收到预订成功通知后再进行其它行程预定,以免产生损失。
2.2 通过同程旅行,您可以自由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景区代金券、酒店代金劵等套餐服务,您在购买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产品、服务的说明,您可自行决定是否购买。
2.3 服务费用将按照您实际选择的服务类型、服务单价、服务数量等收取,请您在选择服务及支付订单时仔细核对确认。
第三条 旅客注意事项
3.1 不宜乘机人群
3.1.1 重症病人
a.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严重贫血的病人,耳鼻疾病患者,有大面积外伤的旅客,不宜乘飞机。
b. 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在手术十天内不能乘坐飞机。消化道出血病人要在出血停止三周后才能乘飞机。
c.传染性疾病患者,在国家规定的隔离期内,不能乘坐飞机。其中水痘病人在损害部位未痊愈,不能乘飞机。
3.1.2 精神病患者
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不宜乘飞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症状控制后,咨询医生后再考虑乘机。
3.1.3 整容整形旅客
近期做过整容、整形或其他医疗美容手术的旅客,由于空中旅行压力要比地面大,即使机舱内调整了压力,但还是会有压力差,容易引起血压波动,导致伤口裂开、出血、感染等并发症,会增加术后病症发生的风险。为了您的飞行安全,请您在术后15天再乘坐飞机,并在办理值机手续时出具航班计划起飞前48小时内,开具二级甲等医院(境外含诊所、医疗中心及医院)医生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书以及证明其手术的日期的病例。
3.2 婴儿与孕妇
3.2.1 婴儿
a. 14天-2周岁的婴儿可以购买婴儿票。
b. 婴儿票网上不能单独提交,可成人+婴儿一起提交。
3.2.2 孕妇
孕妇乘坐飞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请在您计划旅行前及时告知您的医生关于您的旅行计划,征得医生的同意并出具适航证明。
由于各个航司规定有所不同,请您应事先咨询航司,以航司确认为准。
3.3 老年旅客
各航司要求超出规定年龄以上的老年旅客,登机时需要提供航司要求的健康证明材料,证明身体状况达到乘坐飞机的要求。具体规定内容,请参考各航司官方公告。
3.4特殊服务申请
用户如有特殊服务要求,如申请无成人陪伴儿童、婴儿摇篮、轮椅、担架,盲人服务、聋哑旅客等服务,需在实际承运的航空公司直属售票处申请,并按照航空公司的价格购票,同时办理有关手续,网上的价格不适用于以上有特殊服务要求的旅客。
第四条 航班与价格
4.1 航班
您选择条件后的所列航班为符合条件的全部航班,订位如有问题会另行电话联系。
4.2 价格
价格由票价、税金、燃油费、民航发展基金(原机场建设费)四部分组成。
4.2.1 票价:票价根据航空公司、舱位、有效期、退改签等规定而有所不同。
4.2.2 税金:税金根据每天的汇率会有所浮动,具体以出票当天为准。
4.2.3 燃油费:燃油费是航空公司因为燃油加价而增收的费用,具体每条航线有所不同。
4.2.4 民航发展基金(原机场建设费):民航总局规定所收费用。
第五条 订票注意事项
5.1 旅客基本信息
5.1.1 姓名及证件:必须用登机人本人姓名和证件提交订单(婴儿需同时提供准确的出生日期),如预订姓名与证件姓名不一致(如证件上为英文名,预订时使用中文名等)将无法登机,所造成的损失由预订人自行承担。
5.1.2 联系方式:请正确、详细的输入各位乘机人联系信息及您的联系信息(手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机票预订员能直接与您联系,并将航班动态信息告知各位乘机人;如出票当天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或联系信息不正确,此订单将被视为无效订单作取消处理;如乘机人联系信息有误而导致航班动态信息未告知乘机人,同程旅行不承担相关责任。当您在境外时,请保持手机或者邮箱畅通并及时查看,以便航班发生变动时我们能及时通知到您。
5.2 旅客类型选择
a.普通
b.新移民――须提供乘客的签证以及新移民纸复印件
c.留学生――须提供乘客的入学通知书、学生签证的复印件
d.劳务人员――须提供乘客的护照以及劳务签证的复印件
e.儿童――一般情况,年龄2-12周岁,以回程时间不超过12周岁为准。
选择乘机人相应的身份,系统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身份为您提供相应价格。无论您的身份是留学生、新移民、劳务人员或是儿童,只要您愿意接受 “普通”乘客类型的价格,也可以预订此价格的机票。
5.3 国际及港澳台单程票限制
5.3.1 只有长期留学生签证、移民签证、一年以上的长期工作签证等签证类型才可以购买单程票,其他商务和旅游类型的短期签证必须购买往返票;否则会由于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政策限制,您将无法办理乘机和出境手续,请您务必确认核实后再购买单程票。
5.3.2 团队签证无法单独购买机票,详情请咨询签证办理方。
5.3.3 同程旅行仅提供票务信息,任何临时发生的航班取消或变动请直接与相关航空公司联系,同程旅行不承担责任。
5.4 中转签证
您的行程中途经第三国家(地区)转机时,请您自行确认是否需要办理过境签证,如因个人未办理过境签证导致的无法登机,相关损失由预订人自行承担;如:中国籍旅客经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转机时需要过境签;中国籍旅客在台湾转机,需要办理入台证等。
第六条 预订与出票
6.1 确认
6.1.1确认方式有email确认和手机短信确认。
6.1.2 同程旅行将按照您选择的确认方式与您确认所预订的航班、价格及配送等问题。
6.1.3电话和邮箱请务必正确,保持畅通,如果订位不成功同程旅行将会尽快电话联系告知,如所留的通讯方式无人接听、忙音等任何通讯问题而无法联系到预订人,从而导致不能及时确认、出票等问题同程旅行将不承担责任。
6.2 重复订单
请勿提交重复订单(同一位登机人相同时间段两张以上的机票订单),如提交重复订单导致了重复出票,所产生的退票损失将由预订人全部承担。
6.3 取消
只有未支付的订单,支持用户在线取消。如果订单已经出票请电话通知同程旅行申请退票。
6.4 修改
如需更改行程,请致电同程旅行95711。
6.5 服务供应商
同程旅行是将有资质的机票代理机构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汇集于互联网平台供用户查阅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我们的具体服务(如出票、配送等)是由有资质的机票代理机构提供的。
第七条 更改与退票
必须按照顺序使用机票,否则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承运。
7.1 退票
7.1.1 客票全部未使用:根据各航空公司规定执行退票,有的价格可以退票,有的价格出票后不允许退票。
7.1.2 客票部分使用:根据各航空公司的文件执行,分为两种情况,a,减去单程再扣除退票费后退票;b,使用后就不能退票。(东航的各类特殊票价客票应在客票有效期内提出退票)
7.1.3 非自愿退票:根据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7.2 签转
折扣机票一般不允许签转其他航空公司,全价票可以签转。
7.3 更改
7.3.1 分为免费更改和收费更改;
7.3.2 去、回程更改限制,具体根据各航空公司的文件执行。
第八条 登机时间
飞机起飞前60分钟左右停止办理值机手续(各机场实施情况不一,仅作为参考),同程旅行特别提醒您,为保证登机顺利请提前3小时到达机场办理值机、登机手续。(注:具体每个航空公司办理登机截止时间各有所不同,详情可致电相关航空公司确认;部分机场存在殊调整的情况,请关注相关通知)
无论纸票还是电子客票,旅客必须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办理值机手续。
第九条 机位再确认
9.1 什么是机位再确认
已经订妥国际联程或回程机位,如在上机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应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对所订座位予与再证实,否则原订座位将被自行取消。
9.2 为何要机位再确认
因客人在出国途中或到达最终目的地前经常要停留一些时间或临时改变行程,为避免乘客任意改动航班给航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航空公司规定需办理机位再确认,以便掌握整个飞机机位销售情况,确定是否有多余机位可以销售给先前没有做预订的客人。
第十条 特殊餐食及服务申请
特殊餐食及特殊服务一般需提前3天申请,如需要请在预订时注明,同程旅行相关处理人员会把您的要求在您的订座记录中传输到航空公司,但具体是否申请到,请到时直接致电所属航空公司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行李注意事项
11.1 特殊行李
常见为自行车,高尔夫球具,滑雪用具,冲浪装备,乐器等其他超规行李。托运须符合各航空公司旅客行李运输服务手册,如产生费用,具体以各航司收费标准为准。
11.2 托运行李逾重提醒
旅客携带的托运行李额,重量若超出航司提供的免费托运行李额限制规定的,旅客需支付额外的逾重费用,具体费用以各航司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 里程积累规则
航空公司会员里程积分累积请参照航空公司官网规则。
第十三条 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规定
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
13.1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
13.2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 (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13.3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13.4 需在国外、境外机场转机的由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购买液态物品,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国外、境外机场对携带免税液态物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3.5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适用本条规定。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盛放在袋体完好无损、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及管辖约定
用户同意因本协议履行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接受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管辖。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一旦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与本公司签订本协议且同意受本协议之约束。
15.2 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条款内容进行变更,并以在本公司及关联公司网站、APP、微信等第三方渠道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您可随时到相关页面进行查阅,若您不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机票预订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15.3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我公司后续公布的相关规则为准,按照我公司公布的相关规则亦未对所涉事项进行规定的,以航空公司及相关部门公布的规定、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