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探亲访友贴纸签<广州送签+单服务费+专业陪签+自备机酒>【预售】
编号:1874供应商:同程自营
- 有效天数: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 最长停留: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 是否面试:否
- 是否录指纹:否
- 特色服务:同程自营专业陪签
使馆指定送签社,同程自送签
该产品由专业陪签员陪同送签/面签,提高出签率
- 服务内容:提供签证咨询+签证方案评估+办签材料清单及样本+材料审核与整理+申请表代填(手填/在线)+材料翻译+办签预约+陪同递交签证+护照代领取
- 办理时长:(最早可办理2021-02-06出行的签证)预计收齐材料后14个工作日,具体预约工作日以使馆为准 ( 制作材料3个工作日 + 录指纹等待2个工作日 + 正常使领馆受理8个工作日 + 出签邮寄约1个工作日 )
- 受理范围:1、适用于大陆因私护照持有者;
2、适用于长期居住、工作、学习地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地区的申请者;
3、本产品仅含我司整理材料、预约送签、陪同办签的服务费,签证费和签证中心服务费由申请人于送签当天自行缴纳。
1. 本产品的陪签服务为赠送服务,无需陪签或我司代送签无退差价;
2. 若申请人一年内未被申请国拒签过,可加购75元/人的拒签险,拒签根据我司发送的邮件指引自助
向保险公司理赔,最高可赔800元。(虚假材料不赔付),一个目的地国家一年内仅理赔一次,二次投保皆为无效,拒签险一经购买,不退款;
3. 若一个订单有需要多地送签的申请人,请在下单时及时联系我司客服、销售进行说明,客人的邮寄材料一经寄出,需要修改送签地,每次修改额外加收100元/人次服务费;
4. 订单部分或全部送签材料一经制作完成,若申请人需要修改(如修改送签类型、修改表格信息、修改行程单等)每次修改加收50元/人次服务费;若送签材料已经全部制作完毕,申请人需要退件不办理,我司仅退款签证费和签证中心服务费,同程服务费不予退款。
5. 我司一经与申请人确认预约好送签时间,若申请人需要修改送签时间,每次修改加收50元/人次的服务费;
6.邀请函等材料,请申请人自行做好备份,材料一经提交,无法退还;
7. 目前申根国家名单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申请人近59个月内录过以上国家的指纹并成功出签,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无需录指纹,但挪威、瑞典、丹麦、波兰、希腊要求申请人每次递交申请都需要本人亲自递交,其他国家的签证中心政策多变,以实际送签日政策为准;
8. 广州德国签证中心和深圳联合签证中心近日要求,出签后申请人不能委托第三方代取护照,仅支持自取或使用签证中心的邮寄服务,需要录指纹的申请人若选择出签后大使馆直接将护照返还至申请人手里,请在送签当天自行缴纳邮费给签证中心,我司不代收此邮费。若申请人无需录指纹由我司代交签证,非包邮产品申请人不补邮费的话,出签后申请人自取护照。若有其他签证中心临时政策变动,参见此条款;
9. 没有哪一类签证更容易获得这个说法,但是签证类型和出行目的不符合会增加拒签风险;
10. 我司承诺收齐材料后制作材料和预约送签时间于3个工作日内操作处理,但是申根签证可预约送签时间和领馆审理时间根据旅游淡旺季实时变动,以实际预约送签为准,且申根国没有任何加急审理服务,我司也无权干预领馆的审理时长和决策,前台的受理时长为预计时间,非法定承诺,若因领馆审理时长延长导致申请人出行产生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邀请函自行做好备份,以备过海关检查。
- 1
提交订单并支付
请根据申请人长期生活/工作地/户籍地、实际出发日期、出行主要目的正确选择签证类型和产品,下单并支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7客服热线。
- 2
准备材料
支付成功后同程会通过邮件的方式实时发送您所办理国家的签证材料清单;
身份识别:在职/自由职业/在校学生/退休/学龄前儿童;
办签材料和时间可能会因领馆政策而随时改变,建议您材料准备好尽快邮寄; - 3
材料初审
支付成功后,办签所需材料均可通过“我的同程”上传进行预审,审核通过后会短信告知,审核不通过会电话通知,帮您避免、减少准备错材料或者多次补寄材料。
- 4
材料邮寄
根据同程短信通知给您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来邮寄材料:
请在快递材料时注明您的签证订单号和办理的国家签证类型;
不接受到付、请勿将卡套卡包等私人物品寄出;
邮寄材料前,建议拍照或复印备份,以便出签后可及时购买机票。 - 5
材料审核与制作
根据订单普通或加急情况,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与制作
注意:旅游旺季前夕,受理时间有可能延长,建议您提早办理
如需补充资料客服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 6
预约服务
我们会电话联系您确认可预约到的合适的预约指纹采集/面试时间,一旦预约成功我们将通过短信及邮件告知您指纹采集/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预约时间后,如需要修改指纹采集/面试时间或地点,请及时与同程签证客服联系,每人每次需额外收取50元预约变更服务费。
- 7
陪签(录指纹)
请您提前15分钟抵达签证中心/领馆,陪签专员将提前30分钟在约定地点与您碰面,把送签材料整理好给到您/对您进行面试辅导(不陪同进馆面试,陪签不包含存包服务,面试前请妥善安排贵重物品)
- 8
取签并返还材料
由于领馆出签时间较晚,签证最终结果将于领馆取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
快递:正常18点之前签证回到公司,当天寄出,执行不过夜原则;18:00之后签证回到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顺丰快递发出并告知快递单号
顺丰优先,不支持顺丰的地区将使用ems - 9
出签&信息核对
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请您收到出签页后仔细核对签证页信息(包含签证有效期、入境次数、停留时间、姓名、护照号等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免影响您的行程。请在有效期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时归国。
必须提供(15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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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身份证明 | ★个人信息表【原件】 | (1)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2)信息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 查看样图 |
★护照【原件】 | (1)只接收中国大陆签发的因私护照; (2)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G字开头的护照末页需本人用黑色水笔签中文名; (3)护照除备注页外,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 (4)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并手写签字(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 查看样图 | |
★照片【原件】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嘴巴合拢,且不能戴有色眼镜或反光眼镜。 | 查看样图 | |
★身份证【复印件】 | (1)一张A4纸打印身份证正反面; (2)如丢失,请补办或提供真实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所在户口本的复印件1份(所有家庭成员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 或 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
★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 (1) 已婚: 结婚证复印件; (2) 离异: 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复印件; (3) 丧偶或未婚:此项无需提供。 注:如丢失,需要去民政局补办或开据丢失证明。 | 查看样图 | |
生活证明 | ★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 若申请人长期生活/工作居住地为广东、福建、海南和广西,但户籍非以上四个省份,需要提供行程结束以后,以上四个省份仍在有效期的暂住证/居住证。 | 查看样图 |
资产证明 | ★储蓄卡银行对账单【原件】 | (1)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其他储蓄卡对账单(盖银行公章);在职人员强烈建议提供近6个月工资卡流水,请在对账单上面标明出工资进账,注明:salary。如工资卡流水不好或余额不足,可提供其他储蓄卡流水作为辅助材料;如无工资卡流水,虽能正常递交到领馆,但领馆可能视为材料缺失; (2)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20天内; (3)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旅游所用费用,如余额不足且之前没有大金额的进出账记录,可提供多张银行卡或信用卡(需说明信用卡额度)证明,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 (4)股票、证券等投资理财产品交割单原件,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几率。 | |
行程证明 | ★旅行医疗保险单【原件】 | (1)承保区域: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中国保险在旅行目的地一栏应填写“申根区”); (2)保险范围: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 (3)保险项目需包含但是不仅限于: ①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②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③医药补偿;④医疗运送和送返; ⑤身故遗体送返;⑥门急诊; 每项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 (4)承保时间: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逗留期,建议比实际停留期前后各加1-2天选择对应的意外险(如办理5.4号-5.10号停留7天的行程,建议选择5.2号-5.12号的10天的保险)只能为旅行医疗保险覆盖的时间段签发签证; (5)其它: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只需提交覆盖首次行程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 查看样图 |
工作证明 | ★在职证明【原件】 |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3)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时间、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 (4)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5)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6)推荐使用英文盖章,也接受中文附英文翻译盖章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模板 | 查看样图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 (1)所在公司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2)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时(如公安局,学校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清晰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加盖事业单位红色公章。 注:如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请提供说明函并加盖公司盖公章。 | 查看样图 | |
邀请证明 | ★探亲访友邀请函【原件】 | 由邀请人签字的英文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及住宿费用承担方,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 注:邀请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邀请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邀请函。 | |
★与邀请人关系证明【原件】 | (1)如是申请探亲签证,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附英文或德文翻译; (2)如是申请访友签证,需要提供与邀请人之间的合照2-3张;或往来邮件、信件证明关系的材料。 | ||
★邀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国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2)如邀请人为其他国籍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及申请国签证页复印件、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 | ||
★邀请人财力证明【原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必须提供邀请人德国经济担保函,经济担保函根据德国《居留法》第 66 至 68 条去外管局开具; (2)如申请人本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此项无需提供。 注:德国经济担保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经济担保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 |
酌情提供(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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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资产证明 | ●存款证明【原件】 | (1)本人名下;存款金额:3-5万元或以上; (2)最好冻结到行程结束回国后仍有效; (3)存款证明原件一旦交付领馆,不予退回;如您需要原件,可提供存款证明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存; (4)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作为辅助材料,有利于增加出签率。 | 查看样图 |
●固定资产【复印件】 | (1)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 (2)车产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 (3)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机率。 | 查看样图 | |
行程证明 | ●英文往返机票预订单【原件】 | 如申请人已预订好机票,请务必提供机票预订单。 | 查看样图 |
其他类型 | ●非本人财力证明材料【原件】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以上本人名下财力证明材料或经济财力不足,需用他人财力,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关系证明: A. 如提供配偶名下财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原件; B. 如提供父母等直系亲属名下的财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2)出资人近6个月内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原件; (3)出资人在职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必须提供(16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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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身份证明 | ★个人信息表【原件】 | (1)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2)信息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 查看样图 |
★护照【原件】 | (1)只接收中国大陆签发的因私护照; (2)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G字开头的护照末页需本人用黑色水笔签中文名; (3)护照除备注页外,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 (4)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并手写签字(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 查看样图 | |
★照片【原件】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嘴巴合拢,且不能戴有色眼镜或反光眼镜。 | 查看样图 | |
★身份证【复印件】 | (1)一张A4纸打印身份证正反面; (2)如丢失,请补办或提供真实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所在户口本的复印件1份(所有家庭成员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 或 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
★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 (1) 已婚: 结婚证复印件; (2) 离异: 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复印件; (3) 丧偶或未婚:此项无需提供。 注:如丢失,需要去民政局补办或开据丢失证明。 | 查看样图 | |
其他类型 | ★结婚证公证认证【原件】 | 若申请人已婚,但本次申请非本人财力需要配偶财力支撑,则需要提供: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内附德文或英文译文。 | |
生活证明 | ★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 若申请人长期生活/工作居住地为广东、福建、海南和广西,但户籍非以上四个省份,需要提供行程结束以后,以上四个省份仍在有效期的暂住证/居住证。 | 查看样图 |
资产证明 | ★储蓄卡银行对账单【原件】 | (1)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其他储蓄卡对账单(盖银行公章);在职人员强烈建议提供近6个月工资卡流水,请在对账单上面标明出工资进账,注明:salary。如工资卡流水不好或余额不足,可提供其他储蓄卡流水作为辅助材料;如无工资卡流水,虽能正常递交到领馆,但领馆可能视为材料缺失; (2)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20天内; (3)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旅游所用费用,如余额不足且之前没有大金额的进出账记录,可提供多张银行卡或信用卡(需说明信用卡额度)证明,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 (4)股票、证券等投资理财产品交割单原件,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几率。 | |
★经济来源说明书【原件】 | 如您是自由职业者,有具体的经济来源,请提供: (1)经济来源说明书,详细说明平时经济来源方式,打印出来本人手写签名; (2)建议提供相应的经济来源证明材料作支撑。 如您是无业人员(如:家庭主妇),请提供: 由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无业说明书,加盖公章。 经济来源说明书 无业说明书 | ||
行程证明 | ★旅行医疗保险单【原件】 | (1)承保区域: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中国保险在旅行目的地一栏应填写“申根区”); (2)保险范围: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 (3)保险项目需包含但是不仅限于: ①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②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③医药补偿;④医疗运送和送返; ⑤身故遗体送返;⑥门急诊; 每项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 (4)承保时间: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逗留期,建议比实际停留期前后各加1-2天选择对应的意外险(如办理5.4号-5.10号停留7天的行程,建议选择5.2号-5.12号的10天的保险)只能为旅行医疗保险覆盖的时间段签发签证; (5)其它: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只需提交覆盖首次行程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 查看样图 |
工作证明 | ★在职证明【原件】 |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3)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时间、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 (4)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5)使领馆可能会致电单位电话或本人手机,请提交资料后注意接听,如有未接或不属实情况,可能会造成拒签; (6)推荐使用英文盖章,也接受中文附英文翻译盖章在职证明。 在职证明模板 | 查看样图 |
邀请证明 | ★探亲访友邀请函【原件】 | 由邀请人签字的英文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及住宿费用承担方,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 注:邀请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邀请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邀请函。 | |
★与邀请人关系证明【原件】 | (1)如是申请探亲签证,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附英文或德文翻译; (2)如是申请访友签证,需要提供与邀请人之间的合照2-3张;或往来邮件、信件证明关系的材料。 | ||
★邀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国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2)如邀请人为其他国籍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及申请国签证页复印件、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 | ||
★邀请人财力证明【原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必须提供邀请人德国经济担保函,经济担保函根据德国《居留法》第 66 至 68 条去外管局开具; (2)如申请人本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此项无需提供。 注:德国经济担保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经济担保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 |
酌情提供(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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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资产证明 | ●存款证明【原件】 | (1)本人名下;存款金额:3-5万元或以上; (2)最好冻结到行程结束回国后仍有效; (3)存款证明原件一旦交付领馆,不予退回;如您需要原件,可提供存款证明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存; (4)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作为辅助材料,有利于增加出签率。 | 查看样图 |
●固定资产【复印件】 | (1)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 (2)车产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 (3)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机率。 | 查看样图 | |
行程证明 | ●英文往返机票预订单【原件】 | 如申请人已预订好机票,请务必提供机票预订单。 | 查看样图 |
其他类型 | ●非本人财力证明材料【原件】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以上本人名下财力证明材料或经济财力不足,需用他人财力,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关系证明: A. 如提供配偶名下财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原件; B. 如提供父母等直系亲属名下的财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2)出资人近6个月内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原件; (3)出资人在职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必须提供(1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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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身份证明 | ★个人信息表【原件】 | (1)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2)信息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 查看样图 |
★护照【原件】 | (1)只接收中国大陆签发的因私护照; (2)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G字开头的护照末页需本人用黑色水笔签中文名; (3)护照除备注页外,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 (4)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并手写签字(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 查看样图 | |
★照片【原件】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嘴巴合拢,且不能戴有色眼镜或反光眼镜。 | 查看样图 | |
★身份证【复印件】 | (1)一张A4纸打印身份证正反面; (2)如丢失,请补办或提供真实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所在户口本的复印件1份(所有家庭成员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 或 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
★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 (1) 已婚: 结婚证复印件; (2) 离异: 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证明复印件; (3) 丧偶或未婚:此项无需提供。 注:如丢失,需要去民政局补办或开据丢失证明。 | 查看样图 | |
生活证明 | ★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 若申请人长期生活/工作居住地为广东、福建、海南和广西,但户籍非以上四个省份,需要提供行程结束以后,以上四个省份仍在有效期的暂住证/居住证。 | 查看样图 |
资产证明 | ★储蓄卡银行对账单【原件】 | (1)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其他储蓄卡对账单(盖银行公章);在职人员强烈建议提供近6个月工资卡流水,请在对账单上面标明出工资进账,注明:salary。如工资卡流水不好或余额不足,可提供其他储蓄卡流水作为辅助材料;如无工资卡流水,虽能正常递交到领馆,但领馆可能视为材料缺失; (2)最后一笔交易日期在送签日期前20天内; (3)余额:3-5万元或以上,行程越长建议余额额度相对高,能支付此次旅游所用费用,如余额不足且之前没有大金额的进出账记录,可提供多张银行卡或信用卡(需说明信用卡额度)证明,不建议最后一笔大金额存入; (4)股票、证券等投资理财产品交割单原件,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几率。 | |
行程证明 | ★旅行医疗保险单【原件】 | (1)承保区域: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中国保险在旅行目的地一栏应填写“申根区”); (2)保险范围: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 (3)保险项目需包含但是不仅限于: ①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②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③医药补偿;④医疗运送和送返; ⑤身故遗体送返;⑥门急诊; 每项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 (4)承保时间: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逗留期,建议比实际停留期前后各加1-2天选择对应的意外险(如办理5.4号-5.10号停留7天的行程,建议选择5.2号-5.12号的10天的保险)只能为旅行医疗保险覆盖的时间段签发签证; (5)其它: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只需提交覆盖首次行程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 查看样图 |
工作证明 | ★退休证【复印件】 | 提供退休证复印件,若没有,需提供居委会开具的职业状况说明书并签字盖章。 | 查看样图 |
邀请证明 | ★探亲访友邀请函【原件】 | 由邀请人签字的英文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及住宿费用承担方,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 注:邀请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邀请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邀请函。 | |
★邀请人财力证明【原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必须提供邀请人德国经济担保函,经济担保函根据德国《居留法》第 66 至 68 条去外管局开具; (2)如申请人本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此项无需提供。 注:德国经济担保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经济担保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 | ||
★与邀请人关系证明【原件】 | (1)如是申请探亲签证,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附英文或德文翻译; (2)如是申请访友签证,需要提供与邀请人之间的合照2-3张;或往来邮件、信件证明关系的材料。 | ||
★邀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国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2)如邀请人为其他国籍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及申请国签证页复印件、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 |
酌情提供(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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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资产证明 | ●存款证明【原件】 | (1)本人名下;存款金额:3-5万元或以上; (2)最好冻结到行程结束回国后仍有效; (3)存款证明原件一旦交付领馆,不予退回;如您需要原件,可提供存款证明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存; (4)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作为辅助材料,有利于增加出签率。 | 查看样图 |
●固定资产【复印件】 | (1)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 (2)车产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 (3)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机率。 | 查看样图 | |
行程证明 | ●英文往返机票预订单【原件】 | 如申请人已预订好机票,请务必提供机票预订单。 | 查看样图 |
其他类型 | ●非本人财力证明材料【原件】 | 如申请人无法提供以上本人名下财力证明材料或经济财力不足,需用他人财力,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关系证明: A. 如提供配偶名下财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原件; B. 如提供父母等直系亲属名下的财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2)出资人近6个月内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原件; (3)出资人在职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必须提供(1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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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身份证明 | ★个人信息表【原件】 | (1)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2)信息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 查看样图 |
★护照【原件】 | (1)只接收中国大陆签发的因私护照; (2)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G字开头的护照末页需本人用黑色水笔签中文名; (3)护照除备注页外,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 (4)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并手写签字(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 查看样图 | |
★照片【原件】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嘴巴合拢,且不能戴有色眼镜或反光眼镜。 | 查看样图 | |
★身份证【复印件】 | (1)一张A4纸打印身份证正反面; (2)如丢失,请补办或提供真实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所在户口本的复印件1份(所有家庭成员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 或 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
生活证明 | ★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 若申请人长期生活/工作居住地为广东、福建、海南和广西,但户籍非以上四个省份,需要提供行程结束以后,以上四个省份仍在有效期的暂住证/居住证。 | 查看样图 |
资产证明 | ★储蓄卡银行对账单【原件】 | (1)出资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其他储蓄卡对账单(盖银行公章);如出资人是在职人员,建议提供近6个月工资卡流水,如工资卡流水不好或余额不足,可提供其他储蓄卡流水作为辅助材料; | |
其他类型 | ★在读证明【原件】 | (1)使用学校正式信头纸; (2)内容需包含: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入学日期、覆盖整个旅行期的准假确认、费用支付者、保留学籍、注明学校的现址和联系方式、签字人的姓名(须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和职务、加盖学校公章等; (3)学生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请一并提供; (4)如是应届毕业生(除大学生之外),可凭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代替;如无法提供,请提供一份英文情况说明(写明为何无法提供在校证明并由家长/本人签字),此情况领馆可能会要求再增补材料; (5)推荐开具英文盖章的在读证明,也接受中文附英文翻译在读证明。 在读证明模板 | |
★关系证明【原件】 |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A. 父母双方均随行,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B. 父母一方随行,须出具不随行父母出行同意书的公证认证原件,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C. 父母双方均不随行,须出具父母双方出行同意书的公证认证原件,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D. 如亲生父母离异:原则上,父母离异后双方仍继续享有对子女的同等监护权,须由双方出具子女的出行同意声明。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的监护权被转移或取消,须提交另外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证明公证书,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E. 如亲生父母一方或双方身故:须提交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 F. 如不随行父母长期在国外居住:须在该居住国相关机构办理该出行同意书公证。 (2)18周岁以上: (1)需依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经济,须提供亲属关系/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 (2)已满18周岁的大学生或暂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由于经济上仍依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领馆审核的角度上等同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查看样图 | |
行程证明 | ★旅行医疗保险单【原件】 | (1)承保区域: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中国保险在旅行目的地一栏应填写“申根区”); (2)保险范围: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 (3)保险项目需包含但是不仅限于: ①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②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③医药补偿;④医疗运送和送返; ⑤身故遗体送返;⑥门急诊; 每项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 (4)承保时间: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逗留期,建议比实际停留期前后各加1-2天选择对应的意外险(如办理5.4号-5.10号停留7天的行程,建议选择5.2号-5.12号的10天的保险)只能为旅行医疗保险覆盖的时间段签发签证; (5)其它: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只需提交覆盖首次行程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 查看样图 |
邀请证明 | ★探亲访友邀请函【原件】 | 由邀请人签字的英文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及住宿费用承担方,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 注:邀请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邀请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邀请函。 | |
★与邀请人关系证明【原件】 | (1)如是申请探亲签证,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附英文或德文翻译; (2)如是申请访友签证,需要提供与邀请人之间的合照2-3张;或往来邮件、信件证明关系的材料。 | ||
★邀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国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2)如邀请人为其他国籍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及申请国签证页复印件、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 | ||
★邀请人财力证明【原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必须提供邀请人德国经济担保函,经济担保函根据德国《居留法》第 66 至 68 条去外管局开具; (2)如申请人本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此项无需提供。 注:德国经济担保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经济担保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 |
酌情提供(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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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资产证明 | ●存款证明【原件】 | (1)本人名下;存款金额:3-5万元或以上; (2)最好冻结到行程结束回国后仍有效; (3)存款证明原件一旦交付领馆,不予退回;如您需要原件,可提供存款证明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存; (4)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作为辅助材料,有利于增加出签率。 | 查看样图 |
●固定资产【复印件】 | (1)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 (2)车产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 (3)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机率。 | 查看样图 | |
行程证明 | ●英文往返机票预订单【原件】 | 如申请人已预订好机票,请务必提供机票预订单。 | 查看样图 |
身份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必须提供(13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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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身份证明 | ★个人信息表【原件】 | (1)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2)信息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 查看样图 |
★护照【原件】 | (1)只接收中国大陆签发的因私护照; (2)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G字开头的护照末页需本人用黑色水笔签中文名; (3)护照除备注页外,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 (4)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并手写签字(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 查看样图 | |
★照片【原件】 |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嘴巴合拢,且不能戴有色眼镜或反光眼镜。 | 查看样图 | |
★身份证【复印件】 | (1)一张A4纸打印身份证正反面; (2)如丢失,请补办或提供真实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所在户口本的复印件1份(所有家庭成员页); (2)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页复印件 或 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 查看样图 | |
生活证明 | ★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 若申请人长期生活/工作居住地为广东、福建、海南和广西,但户籍非以上四个省份,需要提供行程结束以后,以上四个省份仍在有效期的暂住证/居住证。 | 查看样图 |
资产证明 | ★储蓄卡银行对账单【原件】 | (1)出资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其他储蓄卡对账单(盖银行公章);如出资人是在职人员,建议提供近6个月工资卡流水,如工资卡流水不好或余额不足,可提供其他储蓄卡流水作为辅助材料; | |
行程证明 | ★旅行医疗保险单【原件】 | (1)承保区域: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中国保险在旅行目的地一栏应填写“申根区”); (2)保险范围:涵盖由于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 (3)保险项目需包含但是不仅限于: ①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②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③医药补偿;④医疗运送和送返; ⑤身故遗体送返;⑥门急诊; 每项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 (4)承保时间: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逗留期,建议比实际停留期前后各加1-2天选择对应的意外险(如办理5.4号-5.10号停留7天的行程,建议选择5.2号-5.12号的10天的保险)只能为旅行医疗保险覆盖的时间段签发签证; (5)其它: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只需提交覆盖首次行程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 | 查看样图 |
其他类型 | ★关系证明【原件】 |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A. 父母双方均随行,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B. 父母一方随行,须出具不随行父母出行同意书的公证认证原件,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C. 父母双方均不随行,须出具父母双方出行同意书的公证认证原件,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 D. 如亲生父母离异:原则上,父母离异后双方仍继续享有对子女的同等监护权,须由双方出具子女的出行同意声明。如果父母其中一方的监护权被转移或取消,须提交另外一方单独享有监护权证明公证书,并交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E. 如亲生父母一方或双方身故:须提交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 F. 如不随行父母长期在国外居住:须在该居住国相关机构办理该出行同意书公证。 (2)18周岁以上: (1)需依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经济,须提供亲属关系/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 (2)已满18周岁的大学生或暂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由于经济上仍依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领馆审核的角度上等同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查看样图 |
邀请证明 | ★探亲访友邀请函【原件】 | 由邀请人签字的英文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逗留期限、行程安排、旅行及住宿费用承担方,邀请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 注:邀请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邀请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邀请函。 | |
★与邀请人关系证明【原件】 | (1)如是申请探亲签证,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附英文或德文翻译; (2)如是申请访友签证,需要提供与邀请人之间的合照2-3张;或往来邮件、信件证明关系的材料。 | ||
★邀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国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2)如邀请人为其他国籍公民,须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及申请国签证页复印件、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 | ||
★邀请人财力证明【原件】 | (1)如邀请人为申请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必须提供邀请人德国经济担保函,经济担保函根据德国《居留法》第 66 至 68 条去外管局开具; (2)如申请人本人提供旅行及住宿费用,此项无需提供。 注:德国经济担保函原件一旦递交至领馆不予退还。请您自行备份经济担保函复印件,以备出境时海关抽查。 |
酌情提供(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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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描述 | 模板/样例 | |
资产证明 | ●存款证明【原件】 | (1)本人名下;存款金额:3-5万元或以上; (2)最好冻结到行程结束回国后仍有效; (3)存款证明原件一旦交付领馆,不予退回;如您需要原件,可提供存款证明复印件,原件自行留存; (4)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作为辅助材料,有利于增加出签率。 | 查看样图 |
●固定资产【复印件】 | (1)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发票任选其一; (2)车产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任选其一; (3)此项材料如有可提供,有利于增加出签机率。 | 查看样图 | |
行程证明 | ●英文往返机票预订单【原件】 | 如申请人已预订好机票,请务必提供机票预订单。 | 查看样图 |
身份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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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理时长说明:指收齐材料审核、送签至出签的办理时间,不含往返快递时间;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材料清单说明: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劝退;材料交入签证中心则表示我司为您制作的材料是完整可用的,但是领馆有权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领馆要求后补的材料需要客人自行准备,我司概不负责;
3、 机票与酒店:建议签证办理好后再支付机票和酒店费用,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4、 签证费说明:因使/领馆及签证中心政策性调价导致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价结算;
5、 资料真实性: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如因您提供的任何用于签证的材料、信息等不准确或互斥造成的签证问题,我司不承担责任;
6、 材料邮寄:①快递材料请勿选择到付,请勿将卡套卡包等私人物品寄出;②用小纸条备注订单号,国家签证类型,联系人手机号等信息,材料进入领馆不予归还;③邮寄材料前,建议拍照或复印备份,以便出签后可及时购买机票;④因同程原因导致的护照丢失,赔偿1000元整/人,其他损失另计;
7、出签信息核对:请在收到出签护照后仔细查看签证信息包括护照号、姓名、有效期、入境次数等,并在有效期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时归国;
8、不符合拒签全退的情况:
①虚假材料或不按照领馆要求提供完整材料②不配合领馆电话抽查或领馆要求增补材料 ③个人原因终止办理。
9、如需旅行社代做机票酒店行程预订单,因与客人实际行程不符,会增加拒签风险,建议客人自行制定机票酒店预订单。
10、如材料终审完成,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推荐,我方将收取服务费作为推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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